二十七个人的信用
“都不是。”林默说,“我想买的是让他们不必再求程野发还自己的钱。”
沈砚舟站在门口,雨水从旧灰西装的肩头滴下来。他没有赞许,只伸出手:“那就把联合授权书给我。”
林默没动。
“你不是缺两百八十八万?”老人问。
“授权书是他们交给我谈判的,不是让我拿去抵押给一个连身份都不肯说的人。”
沈砚舟笑了一下,第一次像十二号桌上那个真正的客人。“信任不能抵押。答得还行。”
他进屋,把一张没有抬头的投资意向书放在折叠桌上:两百九十万美元,换债权收购载体百分之七十的权益,并由投资方单独决定处置抵押物。
钱够了,条件也足以让林默永远失去华灯。
“您不是来帮我的。”林默说。
“餐桌上没有帮助,只有交换。明天中午前,这份条件有效。”沈砚舟看了一眼铁盒,“第三张纸币也只会告诉你什么值钱,不会告诉你谁肯付钱。”
门关上后,苏晚晴的视频电话打了进来。她看完意向书,直接说:“不能签。对方买到债权后会赶走员工,转卖租约。顾廷山换成了另一个顾廷山。”
“海岬银行只给到明天下午四点。”
“那就找不想当顾廷山的人。”
第三张纸币在午夜亮起。林默原本打算写山海宴会,却停在最后一笔。他们已经知道山海是空壳,知道一个空壳值零没有意义。他需要知道的,是那份租约究竟能不能托住所有人的钱。
租约登记在一家不起眼的公司名下:华灯物业运营有限公司。它只有一项资产——华灯餐厅所在楼层的二十年经营租赁权。
林默写下全称。
公开账面净资产:320,000美元。
真实股权价值:6,120,000美元。
价值条件:持续经营;员工与品牌缺一不可。
隐含风险:控制权变更将触发租约复核。
纸币下方浮出一个弯曲的“2”。三张纸币的金线靠拢,组成“612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