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方荒原
离开霍普镇后的第三天,世界只剩下三种颜色。
天是惨白的。
地是铁灰的。
远处的红岩像凝固的血。
Jack 已经很久没看见一棵像样的树。荒原把一切多余的东西都剥掉,只留下石头、沙、风和骨头。偶尔有仙人掌立在坡上,影子短得像钉子。秃鹫在高处盘旋,耐心地等着地面上的活物承认失败。
Old Bill 的步子越来越慢。
Jack 把自己的水分给它一半。老马喝完后,用鼻子轻轻碰了碰他的袖口,像是知道这份慷慨对两条命来说都很危险。
“别谢我。”Jack 把水囊塞回鞍袋,“你倒下,我就得走路。那可比死还丢人。”
老马打了个喷嚏。
Jack 嘴角动了一下,很快又恢复平静。
他在战场上学过如何忍饥挨饿,但荒原和战争不同。战争里至少有人想杀你,荒原没有这种热情。它只是冷漠地等你缺水、迷路、发烧、摔断腿,然后把你晒成一截没人认识的骨头。
父亲地图上的第一处标记是干河。
Jack 在黄昏前找到了它。河床宽阔,裂成鳞片状,里面没有水,只散落着死鱼的白骨和几只被风吹翻的甲虫壳。他沿着河床往西走,找季节水坑。走了半个小时,Old Bill 忽然停下,耳朵竖起。
Jack 也停住。
风里有烟味。
很淡。
他牵着马伏低身子,绕过一片低矮灌木,看见河床弯道处停着一支小商队。三辆篷车围成半圈,篝火烧得很低。一个穿灰外套的男人正在给咖啡壶添水,两个女人坐在车边,一个小男孩抱着木枪打瞌睡。
商队旁边有四匹马。
但马鞍不对。
鞍袋鼓得太整齐,枪套挂得太显眼,车轮边的尘土里没有女人靴印,只有男人靴印。那两个“女人”坐姿太稳,手藏在裙摆下。
Jack 眯起眼。
骗子商队。
在边境,这种人比狼群更讨厌。他们假装迷路的移民或受难家庭,等旅人放下戒心,就用霰弹枪和绳子收走马、钱、靴子,有时也收走命。
